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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销毁对不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将档案内容完全消除或毁灭的程序。
1、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经过鉴别后属于重复或者不应归入干部档案的资料,以及无保留价值
的材料要进行销毁。
2、销毁材料进行登记,注明标题和简要内容,形成时间和销毁理由。
3、销毁材料必须经过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销毁。
4、销毁材料必须有两名中共正式党员负责销毁。
5、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家口销毁干部档案材料。
6、妥善保管销毁干部档案材料登记册以备查找。
7、销毁材料必须到保密部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销毁。